弟弟酒驾肇事,哥哥前来顶包!谁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60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弟弟酒后开车撞人,为逃避处罚竟找来哥哥“顶包”,兄弟俩均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曲江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吴乙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吴甲有期徒刑7个月。2019年3月1日,吴乙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石堡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林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林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吴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 吴乙考虑到自己酒驾,想弃车逃逸,但又惧怕公安机关会根据线索找到自己。与其被动“被抓”,不如主动“出击”,吴乙遂打电话指使其哥哥吴甲赶赴案发现场冒充肇事司机。吴甲虽然明知吴乙驾车肇事,但想到弟弟的孩子刚出生,家里需要他,自己离婚了,孤家寡人一个,追不追究责任也无所谓。念及此,为助弟弟逃避法律的制裁,吴甲“挺身而出”,接到电话后很快便赶到现场,并三次向公安机关做虚假供述,谎称其就是交通肇事者,是其驾驶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3月11日,在家人的劝说下,吴甲、吴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罪行。事发后,吴乙共赔偿12.7万元给林某亲属。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吴甲明知吴乙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现实生活中,如亲友触犯法律,有一些“替罪羊”便甘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顶包”这种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不知情,仅仅是为了所谓的义气、亲情。在此,法官提醒,“顶包”行为千万要不得,如出于感情、利益或其他任何因素为他人作假证,帮其“顶包”,被顶包人难逃其责,顶包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