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元麻将台租,两男子当街相互扭打致脑震荡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61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头部外伤并脑震荡,左腕关节扭伤”——光看这一份貌似伤情挺严重的诊断书,谁又能想到这竟然是为仅仅20元麻将台租引起的当街互殴风波。这事发生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建设路巷子里的一家理发店门口,2019年8月28日的下午2点左右,陈某骑摩托车载着他的孙女正从此处路过,一名男子从店里跑了出来,一把拦在了他的车前,陈某仔细一看,发现男子正是理发店的老板谭某。谭某是一名聋哑人,没法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只是一只手握住车把,另一手伸出三个指头不停在陈某面前摇晃。陈某望着手指苦思冥想,总算想明白了谭某应该指的是让自己给两年前在他开的麻将馆里玩时欠的台租,可那时欠的不是20元吗,怎么现在伸出三个手指?陈某想了想也没在意,兴许是时间太久自己记错了,就掏出了30元钱,可怎想谭某见了30元钱,依旧握着车把不停摇晃自己的三个指头。陈某这下脸色变了,难道他还想要300元不成?便推开谭某打算发动摩托一走了之。谭某见陈某想走也急了,冲上来就想拔陈某的车钥匙。两人旋即便扭打在了一起,冲突中谭某的上衣被扯烂,左手腕关节也扭伤了。周围群众见状报警后,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马坝派出所赶到现场才制止住了两人。2019年12月11日,马坝派出所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为赔偿费用协商未果,谭某便在2020年1月19日起诉到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曲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因几年前的20元麻将台租发生争吵后,均不能采取冷静的态度处理纠纷,反而在公共场所发生肢体冲突,造成谭某衣服扯烂,身体受伤到医院接受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及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判决陈某需承担50%的责任,应赔偿谭某350元的损失。

假使陈某能考虑到谭某是聋哑人,手势也许表达的并不是自己猜测的意思,再耐心地沟通一阵,谭某能考虑到陈某的摩托车上还坐着孩子,上前抢已经发动的摩托车钥匙既有可能被伤了自己,还可能会伤到孩子,事情也不会闹到这个地步。为了20元的麻将台租,当街扭打在一起,让人看了笑话不止,打完之后进医院的进医院,赔钱的赔钱,谁也得不偿失。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生活中有了矛盾可千万得心平气和地去解决,打架只会造成问题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