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109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专职调解员。现将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3名,专职从事法院调解工作。


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2.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调解能力。
4.年满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限韶关市户籍人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应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左侧(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1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前来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另交备用照片1张。
4报名须提交材料(1)本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
考试安排
面试本院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择优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

试用期薪酬3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薪酬另计,此外,对调解成功案件实行奖励),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出差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