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沟通桥梁,曲江法院上门为当事人诉前调解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440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贯彻实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自觉践行服务人民宗旨,4月20日,曲江法院干警通过上门诉前调解的方式,为没有时间前来法院的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于黄某所住小区的某物业公司,由于某些服务问题,与小区业主们沟通得不太愉快,在原签订的《物业委托协议》到期后,今年初小区业委会便重新选举了新的物业。但撤场后,物业公司与黄某就原协议到期后至新物业入场前期间的费用收取问题产生了不同看法,物业公司经书面催交无果后,将黄某诉至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收到起诉状后,曲江法院立案庭干警认为,双方由于先前的不愉快,并没有在起诉前充分地沟通,于是决定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由于黄某无暇前来法院,经电话商议后,曲江法院干警决定前往其妻子工作所在地,为双方化解矛盾牵线搭桥。在现场,法院调解员向黄某妻子解析了协议中关于合同期限后,物业公司在新物业进场前应该继续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相关条款。同时也指出了物业公司在与业主沟通过程中态度过于简单粗暴的问题所在。最终双方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妻子当场缴纳了欠缴的物业费用。
(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今后,曲江法院还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线,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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