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女法官系列报道——柔肩担重担 巾帼展风采】执行战线上的“铁娘子”——黄丽芳
在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执行法官,她巾帼不让须眉,一心扑在工作上,以法官应有的专业素养、社会责任和女性特有的温柔、细腻,化解了大量执行案件。她就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丽芳。
黄丽芳1991年4月进入法院工作,1995年4月初任法官,先在马坝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5年,2006年4月到执行局工作,现任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17年9月晋升为一级法官。黄丽芳在曲江法院工作30余载,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她始终怀着对法律的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收到执行决定书后便“耍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躲猫猫”、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老赖”们规避执行的行为花样百出、让人应接不暇。但无论多刁钻的执行案件,只要到了黄丽芳的手里,她都会全力以赴。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踪”、故意与法院“躲猫猫”,致该案陷入僵局。黄丽芳经细致分析后,决定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善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精确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方面积极走访,多次带队深挖执行线索,采取冻结账户、划拨存款、查封车辆、实行边控等措施,并果断对恶意规避执行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强力挤压失信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拱手而降”,并将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黄丽芳心里很清楚,每一个看似细微的涉民生案件,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能不能真正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既关系着民生福祉,又关系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
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黄丽芳:我认为的执行工作是审判活动的最后一公里,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程序是否公正的最有力体现,执行的结果是证明司法程序最标准的答案,要交上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执行工作就要做细做强,既要带有人性的温度去对待执行案件,又要对违法失信行为亮出法律的利剑,这需要执行法官去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临界点,这就是我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近三年以来,黄丽芳针对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要求每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都按此要求落实,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对暴力抗拒执行、故意拖延履行的,坚决采取措施,依法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协调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年以来黄丽芳共拘留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34人次,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8-2020年黄丽芳共收案968宗,结案949宗,结案率为98.03%,年平均收案326宗,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6.65%,无财产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71.8%。
当疫情袭来之时,黄丽芳还坚定地返回了工作的岗位,积极地配合着社区在防疫第一线做各种各样的工作。不分昼夜,检查出入车辆;无论晴雨,入户登记健康信息;认真细致,张贴防疫宣传告示。
除了干好法院的本职工作的同时,黄丽芳还努力学习与执行工作相关知识,刻苦钻研政治业务理论。在执行局同仁们的眼里,黄丽芳是“加班常客”、“外卖超人”、“执行机器”,在周末加班的队伍里,总能看见她的身影,娇小柔弱的她似乎总有用不完的能量。
付出总有收获,黄丽芳2009、2013年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度荣立个人二等功。2018年底,被省法院选中,作为全省先进执行人物故事——执行战线上的“铁娘子”黄丽芳,被广泛宣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中,她尽职尽责、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勇于奉献,她的执行员收案数、结案数位居执行局第一,且案件质量高。2019年12月,因其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最高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黄丽芳就是这样一位秉持公心、甘于奉献,时时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用心竭力的态度对待工作、生活和身边人。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勾勒出新时代女法官的飒爽英姿和灼灼风采,成为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战线上一道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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