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交付,曲江法院促成积案顺利执结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次数:1286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随着双方当事人现场的握手言和,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宗为期3年有余的积案,在全面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也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14年时,为解决莞韶产业园建设用地,曲江区大塘镇政府与当地某村委签订了协议,对该村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正是这一笔共计16万余元的款项,引来了村民王某标和王某朝的纠纷。

王某标表示,该款项所补偿的3.07亩责任田,是自己借给王某朝作鱼塘使用的,镇政府所公布的有关征收土地的各份文件,也都明确了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归自己所有,但自己一直等到2018年7月才得知,早在2017年11月王某朝已经领取了这16万余元,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朝返还不当得利。而王某朝则认为,自己在2001年就已经从王某标的弟弟手中取得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从2002年始上述土地的农业税由也自己缴纳,自己领取款项没有侵占王某标的利益。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王某朝应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返还这笔16万余元的补偿款。但王某朝却迟迟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于是王某标2019年3月向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曲江法院依法对王某朝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微信资金等财产进行查询,执行到位6950元后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责令王某朝履行返还补偿款的义务,但王某朝表示判决不合理,鱼塘早已转让给他,补偿款理应属于他的,而且该笔补偿款他早已用完了,没钱支付给王某标。见王某朝如此不配合,曲江法院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但由于一直没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情况陷入了僵局。两年间案件经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又申请恢复执行,可王某朝应当履行的返还补偿款义务依旧迟迟没能落实。

时间来到2022年,已不抱多大希望的王某标还是来到了曲江法院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看到他无助的眼神,执行法官决定再次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并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小组,向村民仔细了解纠纷产生的一系列来龙去脉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朝带回了法院。经过法官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王某朝慢慢理解了法院的判决,表示会履行义务,但当年领回来的补偿款,后续因为做生意已经亏损殆尽,希望能够通过借亲戚朋友的钱一次性给王某标5万元解决此事。作为同村居民,知道王某朝确有经济困难的王某标,经过调解也同意了这一方案。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某标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了王某朝,双方握手言和。

曲江法院通过动员自觉履行和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有效促成了案件的圆满执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