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正义 强化执行效力 曲江法院向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发出拘留决定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145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 11月,申请人林某将向曲江法院申请执行刘某,要求其偿还欠款二万元,执行法官接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传票,但被执行人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竟无动于衷,玩起了“视若无睹”。执行法官随即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刘某,在电话中责令其履行义务并依法向法院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刘某,每次在接到法官电话后,均称明天就还款给申请人,但却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201812月,刘某收到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已超过十天,并且在收到传票后仍拒不到庭,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在对被执行人刘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时,竟发现刘某是韶关市某县的一名人民教师,这是令执行法官没有想到的,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将案件向合议庭进行了汇报,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进行司法拘留。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后,执行团队前往刘某工作的学校了解相关情况,在被执行人刘某就职的学校对刘某宣布司法拘留,并请学校妥善安排好刘某的教学工作,随即将其带回曲江法院。

刘某到庭后,执行法官责令其补充申报财产,同时对其拒不申报财产以及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联系申请人到庭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诉讼阶段就是通过调解确定债务关系,在审判阶段被执行人就已经承诺过还款期限,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已表达出极度的不信任,但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的执行需要以及刘某所带学生的学习进度,如若对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可能会被学校开除公职,从此可能会失去偿还能力,于是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训诫,对其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其不得再犯,刘某在接受训诫后,表示愿意尽快还清债务,并制定出还款计划,申请人林某将亦同意了被执行人制定的还款计划,曲江法院遂解除了对刘某的司法拘留。

拘留_副本

            曲江法院在训诫被执行人

目前,双方的执行案件已进入和解程序,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取消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

法院提示: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传票等法律文书后,应当严肃遵守文书规定义务,准时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不能到庭或不能马上履行义务,应向人民法院说明原因,并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在法院的调解下,执行阶段亦可以达成执行和解以及分期还款计划,但逃避执行迎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